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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准分子激光治疗近视的危险

最近在纠结一个问题,那就是我到底要不要做激光治疗近世的问题。不做的话我公务员就不可能能够通过体检,因为按照中国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,双眼视力是不能低于5.0的,而我已经是600+的高度近视了。我前几日去了南京东南眼科医院等医院咨询了,医生都说可以做。但是我不相信,因为我害怕以后会出现失明等并发症。毕竟这也是手术,而且是眼部手术。即使我能通过公务员面试体检,20年后视力出现问题又怎么办?那么不如老老实实的呆在南京做一个小医生。 为了公务员而去冒这个险值得吗?看了许多人人关于激光治疗近视的留言,有的说这项技术很好,也有很多人说不好,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。如果不好,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去做呢?如果好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眼科医生自己没有做呢?更让我感觉到不安的是英国相关部门已经叫停了这项技术,并且说手术失败率是1/10,而不是我们国内说的1/1000。如果我为公务员而做了这个手术,在15-20年后出现失明等需要做眼角膜移植手术的话那岂不是得不偿失吗?这种痛苦和代价未免有些大了点。但是做任何事情都是需要风险的,在者我就有那么倒霉吗? 所谓准分子激光技术是由1983年纽约哥伦比亚大学Stephen医师首先将准分子激光试用于屈光手术,并在动物角膜上开始试验。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FDA开始准分子激光角膜表面切削术(简称PRK)的临床试验,当时的治疗范围大都在低和中度近视之间。1995年,美国FDA批准了PRK手术对于低、中度(600度以内)近视的治疗;1999年通过LASIK用于高度近视、远视及散光的临床治疗。我国于1992年引进准分于激光开展PRK,随后开展LASIK。 这项手术真的像许多医院宣传的那么安全吗?其实不是,我查阅资料后发现在手术的过程中和手术之后容易出现以下并发症: 1、角膜瓣偏离中心,角膜瓣对位不良,角膜瓣皱褶,角膜层间碎屑或血液残留; 2、激光切削偏离中心,角膜刀切穿角膜; 3、术后终生性眩光和眩目:在高度数近视较多见,看东西时有光晕; 4、欠矫或过矫:此种情况出现将要再次手术,再次手术后效果不很理想; 5、视力反弹:特别对高度近视的患者,术后几年视力开始下降; 6、最佳矫正视力下降:做手术后达不到配眼镜时所能达到的视力; 7、阅读困难,干眼症,角膜敏感性下降,疼痛; 8、不规则散光:几乎所有病人在术后有不同程度的不规则散光。 9、角膜感染,弥漫性层间角膜炎,角膜中心岛的形成: 10、角膜周边变性或瘢痕的形成,角膜中心色素沉着。